康缘药业散寒化湿颗粒被临时纳入医保

康缘药业散寒化湿颗粒被临时纳入医保

笔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保障群众抗击新冠用药需求,12月20日,省医疗保障局将连云港市康缘药业生产的“散寒化湿颗粒”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管理,有效期3个月。

21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在接到省医疗保障局通知后,第一时间将“散寒化湿颗粒”维护到本地药品目录库,并迅速通知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对药品目录库更新下载,保证“散寒化湿颗粒”快速落地使用。

据了解,“散寒化湿颗粒”除了本次被临时纳入江苏基本医疗保险,此前“散寒化湿颗粒”还相继被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江苏省卫健委发布的《江苏省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中成药)干预专家共识》、山东省卫健委发布的《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治疗(2022优化版)》等多项新冠治疗指南与共识等。

目前,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协调生产班次,实施扩大产能工作,保证“散寒化湿颗粒”的供货,满足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市民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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