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强化公路桥梁日常巡查工作
为做好公路与桥梁安全管理,强化应急处置,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积极部署公路与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级印发的《道路日常巡查及时维修制度》,再次对公路与桥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保证公路桥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
县公路中心以“网格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快速反应、及时修复”的常态工作为基础,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道路桥梁安全运行机制。安排专门机构,明确道路桥梁专职巡查员,责任到人,负责所管养的公路桥涵的日常巡查、信息报送、维修处理,负责12345热线等交办件的处理工作。
巡查采用步行和机动车巡查相结合方式,做到巡查全覆盖无死角。巡查人员对国省干道等重要道路每日巡查一次;县道、次干路两日巡查一次;三级以下公路三日巡查一次。如遇自然灾害等突发天气应增加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包括道路路面、路牙、护栏、窨井盖、雨水篦等;桥梁(涵洞)路面、栏杆、伸缩缝、排水沟等;还包括道路路面及涵洞雨天积水情况;道路挖掘占用等。
县公路中心要求,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道路桥梁存在隐患情况时,立即上报并在现场进行防护监视直至单位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道路出现坑槽、人行道板下沉、侧石缺损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的,2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按规范要求及时修复。道路出现突然塌方、滑坡情况时,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并采取保护措施,24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按规范要求及时修复。桥梁一般性损坏影响交通安全的,3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察看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4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按规范要求及时修复。道路中分护栏、机非护栏、人非护栏、车挡等相关设施破损影响通行的,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完成清理工作,24小时内完成维修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