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对我区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为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应急函〔2022〕152号)安排部署,10月14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对我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下半年以来,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项方案》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区17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开展了两轮全覆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销售冒牌超标违禁及“假大空”等违规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存放产品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等违规行为,督促经营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实名购买等管理要求。
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检查组对我区4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抽查,对开发区落实防范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安全风险工作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落实群众举报奖励政策,常态化“打非治违”,严肃查处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